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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黑龙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说明

来源:2exam.com 2014-4-8 18:36:21

关于2013年12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及成绩查询工作的说明

市(行署、总局)、县(市、区、分局)普通高中考试评价办公室,各普通高中:
现将2010、2011、2012级学生2013年12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在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考试评价网(以下简称“省考评网”)上。市(行署、总局)、县(市、区、分局)考评办及各普通高中,可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查阅所辖学校、本校考生成绩。考生可在“学生成绩查询”窗口,通过用户名和密码(两者皆为考生本人的考籍号)查阅自己的考试成绩。
一、关于成绩发布
首次参加学业水平某科目考试的学生,该科成绩发布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参加补考学生的成绩发布为C(及格)、D(不及格)两个等级。曾经报名参加某科目考试但缺考或成绩为0分的学生,参加此次考试后,该科成绩也发布为A、B、C、D四个等级。
2013年12月学业水平考试中全省违纪作弊考生名单及处理结果由省考评办以书面形式下发至市(行署、总局)考评办,市(行署、总局)考评办转发至县(市、区、分局)考评办和各普通高中。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工作,学校要将成绩下载、打印,向全体学生公布(并告知学生上网查阅成绩办法),使每位学生(包括借读生)都知道已考各科目的确切成绩。
成绩公布中特殊情况,处理结果如下:
(一)考生某科目成绩栏目处为空白
1. 2012级违纪作弊的考生。
2.缺考或考试成绩为0分的考生。
3.未报考相应科目的学生。
(二)在2012年12月学业水平考试中违纪作弊的考生,此次考试成绩按照补考认定。
(三)在2013年12月学业水平考试中违纪作弊的2010、2011级考生,省考评办已取消违纪科目成绩或当次考试各科成绩,考评网发布的是以往的考试成绩。
二、关于成绩查询
学校上传的本校学生考试、考查科目成绩已经是学校按照黑教基[2008]227号《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文件要求进行公示后并已上传至省考评网上的成绩,不予查询、变更。省考评办只受理2013年12月学业水平考试省统考科目的成绩查询。
省考评网上发布的是考生的最终(截止到2013年12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校对已参加考试但公布成绩栏目处仍为空白(排除前述情况)的学生,要认真做好登记,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说明查询理由,学校汇总并按科目填写《2013年12月学业水平考试省统考科目成绩查询登记表》(附表),逐级上报至市(行署、总局)考评办。市(行署、总局)考评办按县(区)审核、整理后到省考评办办理查询事宜。
考生成绩已公布确切等级的原则上不予查询,特殊情况由学校写明具体查询理由。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级考评办和学校要依据考生提出的查询申请在省考评网上逐一核查学生报名、考试成绩、考籍号等信息,明确成绩查询原因,并做好登记,及时上报。
2.市(行署、总局)考评办到省考评办办理成绩查询时间为2014年4月 21— 25日。错过查询时间,省考评办不再受理任何原因遗漏的成绩查询。
3.省考评办将查询、认定的考生成绩在省考评网上发布。
4.各级考评办和学校要认真做好成绩查询工作,尤其对2011级即将参加2014年高考学生的成绩查询。
5.申请查询的学生不能做任何信息更正和学籍变更。
三、关于出省借读学生外省省级成绩证明上报
学校将已在本校注册学籍的出省借读学生的《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出省借读登记表》和借读省开具的省级《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证明》逐级上报至市(行署、总局)考评办。市(行署、总局)考评办审核后到省考评办办理成绩录入事宜。

关于2013年12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考试评价办公室
                             二○一四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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